勒布朗·詹姆斯最近上了一档节目,聊起自己的童年。说着说着,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真实。

“我小时候住在俄亥俄州阿克伦市,伊丽莎白公园公屋那一带。每天出门就是北山,上山下山,反正就在那一片晃悠。那时候啥也不懂,不知道那个地方是整个社区里最没人待见、最没出息、最被瞧不起的家庭住的地方。”
他笑了笑,接着说:“可每次走到外面,我都觉得特爽。你看那晾衣架,就是我们家或者邻居家晾衣服用的。我拿个篮球,对着那铁架子就练投篮。你能想象吗?后来我还发现,有人把路灯杆上的木箱子底儿切掉,绑上去就能当篮筐。还有铁丝衣架,掰开拧成一个圈,缝上袜子当网——三四双袜子卷起来塞到底下,看着像个网兜,然后对着它投。”
“那时候哪知道什么叫奢侈啊。就是觉得好玩,一天到晚抱着球往外跑。说实话,现在的小孩可能觉得这太寒酸了,但对我来说,那就是全部。”
所以到今天,詹姆斯说他始终记得自己从哪来。“我记得那个公屋,记得北山的路,记得那个晾衣架。这些让我更珍惜现在的一切。”这话听着简单,但仔细想想,一个从那种环境走出来的人,能一直保持这样的清醒,确实不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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